丈夫休“产假”大有裨益 
 ○朱海滔
         日前,在第三次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,延长男性晚育护理假被纳入了《上海妇女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。此前,政协社情民意建议,为了使产妇分娩后得到更多照顾,配偶的陪产假应延长至七天。相关人士指出,延长男性陪产假不是给予男性的假期福利,而是整个家庭的福利。2月6日《长江日报 》

       在传统的观念里,生孩子、坐月子仿佛都是女人的事情。说到休产假,也 都认为这是产妇的专利。其实,生产行为由女性完成,但生育责任则是男女共同的,生育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。应该说,让丈夫休“产假”并延长时间是一个颇具人文关怀的建议,意义非凡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处一: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。女性休产假期间,身体虚弱,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。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,情绪容易波动,丈夫在身边呵护,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,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,对于顺利分娩、产后恢复,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。

        好处二: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。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,视觉也不发达,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,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。父亲的语言、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,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——据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表明,如果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,会对孩子将来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,他们在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,会表现得更出色,这些都会在若干年后表现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 好处三: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。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,因而社会分工不同,但因此也产生了社会地位的差异。让男性生孩子显然不现实,让男人休产假并不难。调查显示,愿意在家照顾新生儿并且实际在家伺候新生儿的比例,父亲均超过母亲。女人生孩子,男人带孩子,打破了古老的社会分工,使男女平等成为了现实。

       好处四:有利于就业平等。女性就业难是不争的事实,甚至一度出现女人回归家庭的论调。女性之所以就业难,相当程度是因为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女性结婚以后要怀孕、休产假、哺乳孩子,不如用男性省事。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“产假”,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,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。

      据了解,目前,全世界早已有瑞典、法国、英国、日本、捷克等40多个国家规定了丈夫休“产假”。少则十几天,多则数十天、甚至数月。而在我国,关于产假及其待遇的法律规定都是针对女性的,在男性在“产假”立法方面始终是一片空白。虽然,我国已经有26个省、市、自治区都设立了“男方护理假”或者“配偶护理假”,但从3天到30天不等,标准不一,其间相差过大,导致一些人的心理不平衡,相关部门执行起来也难尽如人意。

       由此说来,丈夫休“产假”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立法值得期待。国家统一立法丈夫休“产假”,这将是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制度,也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体现,既体现了男女平等,也维护了男性的权益,对建立和谐社会也是大有裨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