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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万奖励公务员“下海”有违社会公平
作者: 朱海涛 | 2008年09月28日 16:05 | 栏目: 一般分类(34) 点击 | (1) 评论 | 本文地址: http://zhuhaitao.blshe.com/post/3731/263704
○朱海滔
日前,记者从昆明市人事局了解到,昆明市工龄满20年以上的公务员辞职创业,政府将一次性给予20万的奖励。 9月28日《新民晚报》
据《昆明市人事局关于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,对辞职创业的人员,在提供营业证照后,发给相当于本人5年基本工资(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)的辞职金和一次性奖励金。奖励金将根据工龄长短来计算,其中工龄20年以上(含20年)的,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;工龄10-20年的,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5万元;工龄6-10年的,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。
昆明市人事局局长范光华所说,鼓励公务员“下海”,是对公务员能力的考验,他们将从间接创造财富转变为直接创造财富,这对于一些想“下海”的公务员来说是一个机会,也是一个挑战。鼓励“下海”也体现了政府“用人不养人,花钱买服务”的理念,政府将逐渐从“全包全管”转变为“宏观宏管”,行政成本也会进一步降低。 表面地看,政府的这些动机都是好的。但笔者以为,为鼓励公务员“下海”,政府给予巨额奖金的做法却值得商榷,很可能会造成新一轮的社会不公平。
发展民营经济,让“干部起带头作用”,人民群众欢迎。但市场经济不是“仕场经济”,应该人人平等。公务员带头面对困难和挑战,不应该附加种种优惠条件。否则,在就业十分紧张的形势下,公务员“下海”能“旱涝保收”,能获得巨额奖金,那么工人、农民和大学生创业,另谋生路,政府是不是也该以“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”的名义,一视同仁,给予重奖呢? 这样的政策让公务员高人一等,会增大群众的不满情绪,影响政府公正执法形象,引发政府信誉危机。
“大利之所在,人必争趋之”。这种鼓励公务员“下海”的政策还会严重损害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。 辞职的公务员,虽失去了公务员的身份和权力,但其原有的关系网、人情链、政府内部信息等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发挥作用,这些都会成为特殊优势,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。这样做的结果也容易引起新的官商勾结,市场经济就有可能异化成权力经济,严重者甚至会恶化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态。





有道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