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 . .
别让“招商”成“招伤”
作者: 朱海涛 | 2008年09月24日 11:17 | 栏目: 一般分类(11) 点击 | (0) 评论 | 本文地址: http://zhuhaitao.blshe.com/post/3731/261499
○朱海滔
广东省阳江市近日颁布红头文件《阳江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》,引资超百万美元,可奖1万元人民币,特别大的项目,还可额外奖励10万元人民币。 此红头文件一出,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,有人认为这代表了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带领群众发展经济、改善人们生活的决心,也有人认为这样“全民动员”招商引资会把招商搞成“招伤”。 9月24日《新华网》
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,近来对招商有功之臣实施重奖的“招商政策”,已成为全国不少地方引资“高招”之一。同时,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快出成果,凸显政绩,还大力推行“全民招商”政策, 层层签定责任状,人人头上有指标。不仅经济部门有之,非经济部门也有之。甚至有的还实行招商“一票否决权”。将招商指标与评先创优、工资福利、提拔任用相挂钩,完不成任务的轻则被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,离岗招商;重则被扣发工资奖金,受到行政纪律处罚。
通过招商引进外资,利用投资需求激活区域经济,启动区域经济,拉动区域经济,从而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发展,本是一件好事。但这种“唯招商论”,“唯GDP论”招商举措,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,易让“招商”成“招伤”。
对于政府官员来说,为发展地方经济作贡献是其职责和义务。对招商引资成绩显著的,可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条件,给予适当精神和物质奖励,表示对其工作的肯定即可。巨额的奖励金额,容易增加社会分配的不公,引起群众“仇富”、“仇官”的心理。正如 宁波市一名负责招商的干部说:“领导干部花着公家的钱到处招商引资,失败了,公家‘埋单’,成功了,还有奖金可拿,这项政策的负面效应显而易见。”
在政府工作人员中,一般只有经贸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与外商打交道,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。如果许多毫不相干的部门,比如组织、人事、公、检、法甚至文联、残联、妇联等非经济职能都被下达招商引资硬指标,会分散他们的精力,影响本职工作。结果这些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丢掉或削弱了“主业”,“种了别人地,荒了自家的田”,为人民群众服务,办实事办好事被身上沉重的招商引资任务替代,最终是捡了“芝麻”丢了“西瓜”,造成民怨沸腾。
巨额招商奖金的诱惑, 全民招商的压力,也容易导致一些官员为片面追求政绩和高额奖励去弄虚作假,甚至滋生权力寻租或腐败。如有的将本地企业重新包装,然后“出口转内销”,冒充引资项目;有的为了完成任务,自己出钱请外来的朋友来本地转一圈,签订个“投资意向”报上去;更有的饥不择食,拣进篮子就是菜,将一些发达地区淘汰的、污染严重的项目引进来,对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,给百姓身体健康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;还有的甚至会“病急乱投医”,以至于引“狼”入室,到头来“竹篮子打水一场空”。等等。
以上种种现象是十分有害的,不仅削减地方政府的诚信,破坏政府形象,甚至造成经济畸形发展的恶果,给国家和地方经济造成巨大损失。正是由于逐渐认识到这些政策的负面作用,浙江的一些地区已经从2001年开始陆续取消了领导干部领取招商引资奖金的政策,2005年,湖北省钟祥市也再次下文取消文联等59家非经济单位的招商任务,给该市强力推行了6年的全民招商,画上了句号。 我想,有这些“招伤”现象的地方也都应该警醒了!发展经济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,政绩观,以群众利益为重,从实际出发,求真务实!




